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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田新变革半岛体育官方网站登录入口!种植多元化打破界限!

发布时间:2024-03-14 13:20:18点击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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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耕地只能用来种粮食吗?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,尤其在当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背景下。各地都在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治,对于种植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的其他农作物,很多地方都采取了砍伐、铲除、拆除复耕的措施。然而,由于粮食价格低、农资价格高等原因,农民种粮很难赚到钱。那么,耕地上是否可以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呢?本文将专业解读相关政策,探讨农民在耕地利用方面的选择权。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相关规定,农民在不改变农业用途、不永久性损害耕地的情况下,有作物种植的选择权。然而,在《土地管理法》中,明确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

  对于一般耕地,新修订的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中增加了“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”的规定,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。换句话说,一般耕地不允许转为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,这给农民带来了困扰,导致土地撂荒,严重影响农民的增收致富。然而,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最近印发的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》等政策文件中,明确了一些情况下的特殊规定。即使种植了树木、药材等多年生经济性作物,即使建设了一定的农业设施,在国土调查中仍按耕地认定。也就是说,这些情况下耕地仍然被认定为耕地,不转为其他农用地,其种植也就被允许了。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。首先是树木、园艺等作物。

  间耕间作是农村常见的一种种植方式,可以在田间地头种植树木、果树等,实现复合利用、增产增收的目的。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规定,对于耕地上种植林木、园艺等作物,只要尚未达到林地或园地认定标准,仍按耕地认定。林地的认定标准是乔木郁闭度≥40%;园地的认定标准是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%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%。只要不超过这些标准,耕地上种植树木、园艺等作物都是允许的。其次是药材。药材多为多年生草本植物,而耕地的认定标准是“每年至少种植一季”。如果种植药材能够每年都种植,并进行一年一更新,就符合了耕地认定的标准。自然资源部在相关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表示,按照“每年种植一季”的方式种植半夏、蒲公英、沙参、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,可以按耕地认定。

  第三是韭菜、生姜。韭菜、生姜属于多年生植物,按照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的耕地认定标准,不能被认定为耕地。然而,韭菜、生姜是人们日常食用的最常见农产品,难道耕地上真的不能种吗?自然资源部在相关问题的解答中指出,在永久基本农田中种植了韭菜、生姜等蔬菜或者甘蔗等糖料作物,虽然会对耕地地类产生影响,但仍然被认定为耕地。这意味着韭菜、生姜等多年生作物的种植并不会改变耕地的地类。最后是蔬菜温室大棚。按照以往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,设施农业分为种植类和养殖类两大类,各类蔬菜种植的大棚、温室等也属于设施农业,需要备案,地类也会变更。

  然而,新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出,蔬菜种植设施中利用各种材质建造的温室、大中小拱棚、连栋温室、连栋大棚、下挖式温室等,如果在耕地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蔬菜,将按照耕地管理。也就是说,耕地是可以建设蔬菜温室大棚的。总结来说,耕地并不只能用来种粮食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,农民有权选择在耕地上种植其他经济作物。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解答,耕地上种植树木、园艺等作物,种植药材,种植韭菜、生姜等多年生作物,以及建设蔬菜温室大棚,都是被允许的。这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经营选择,有助于促进农村农业的多元化发展。然而,尽管有相应的政策规定,但在实际操作中,有些地方对耕地利用的限制仍然较为严格,给农民带来了困扰。

  为了提高农民的增收致富水平,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这些政策的解读和落实,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。同时,相关部门还应加大宣传力度,使农民更加了解自己在耕地利用方面的权益和选择。只有在政策的支持下,农民才能更好地利用耕地,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。你认为当前农村耕地利用政策是否足够灵活?是否还存在其他限制耕地多样化种植的问题?对于农民而言,应该如何更好地利用耕地提高经济效益?欢迎留言分享你的观点和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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